营销界一直存在互相斗争的两派:一派注重产品,另一派注重品牌。

坚持“产品至上”的信徒认为,在任何营销战中,最终的胜利都属于拥有更好的产品的那一方。如果是这样,按这个逻辑继续思考,企业营销部门的作用就是传递产品的特性和利益点,让自己公司的产品明确优于竞争对手。

事实上,几乎每个年轻的营销人都趋向于加入产品派。为什么不呢?

很简单,逻辑上合理,而且最为重要的是,产品派契合了人人都知道的事实。问自己几个问题:

最好的能量饮料是什么?当然是红牛。

最好的咖啡是什么?当然是星巴克。

最好的智能手机是什么?当然是 iPhone

那么,如果想要成为像红牛、星巴克、 iPhone 这样的市场领先品牌,你就需要研发出更好的产品或服务。然后聘请你所能找到的、最好的广告公司来传播品牌的最优特性。

怎么让人相信?

产品派的论据满满,如何让人们相信品牌比产品更重要呢?核心要点就是:认知。

生活中没有事实,一切都是认知。不存在更好的产品,只存在消费者心智中更好的认知。其它我们坚信的“事实”同样如此。

举另外一个例子:草不是绿的;天空不是蓝的;雪不是白的。自然界中并没有颜色存在。

颜色只是草、天空、雪通过光线反射在你心智中形式的认知。

认知的作用

毫无疑问,红牛占据“最好的能量饮料”的认知。同样,星巴克是认知中“最好的咖啡”, iPhone 是认知中“最好的智能手机”。

关于认知,我们还知道什么?认知很难改变。一旦某人对某品牌形成了强烈的认知,改变这个认知将非常非常困难。

相比于在消费者心智中打造一个比星巴克更好的品牌,研发出比星巴克更好的咖啡更容易。事实上,前者几乎不可能做到,除非星巴克犯下愚蠢的错误。

认知很难改变。你上次改变你的认知是什么时候?上个星期,有多少民主党人变成共和党人呢?反之亦然。

时机的作用

产品派没必要担心什么时候推出一个品牌。他们大多认为,推迟启用新品牌是明智的,这样就可以为制造更好的产品争取更多的时间。

品牌派的想法完全不同。因为认知不易改变,比竞争对手率先进入消费者心智就非常关键。这就是领先品牌通常都是率先进入其所在品类的品牌的原因。

品牌派的格言是:第一胜过更好。

差异化的作用

只有少部分品牌能抓住先机。那么后来者如何才能颠覆领先者呢?品牌派也有一个答案:差异化。

Enterprise 汽车租赁公司并没有比赫兹更好,但它确实与后者不同。当绝大多数租赁公司(例如赫兹、 National 和几乎其他每个租车公司)把柜台设立在机场航站楼里时, Enterprise 在郊区运营。


如今,美国最大的汽车租赁公司是 Enterprise ,不是赫兹。

品牌派的格言:第一胜过更好。

信任状的作用

任何一个关于“优越性”的传播,除非你已经是市场领导者,否则很难有可信度。如果你已经是市场领导者,你不需要传播你的品牌或产品“更好”,因为消费者相信领导者就是更好的品牌。

第二或第三品牌的宣传自己“更好”就很不可信。潜在顾客会想,如果你的品牌真的更好,为什么你不是市场领导者?因为每个人都认为更好的产品会在市场上胜出。

(事实上,所有的消费者都是产品派。大多数人说出品牌在他们所购买的产品中起不到任何作用,他们唯一看重的就是产品质量。)

随着时间推移,认知在消费者心智中变得更稳固。后进品牌要想取得进展也就变得越来越难。

来看看触屏智能手机,苹果公司的 iPhone 开创了这个品类,并依然是美国智能手机市场上的领先品牌。三星也在早期涉入,并成为强势第二品牌。


当亚马逊想用 Fire 这个品牌在智能手机品类里大干一场时,为时已晚。无论它的产品有多好,都太晚了。

潜在顾客怎么会去关注亚马逊 Fire 手机呢?他们的心智早已被 iPhone 和三星这两大品牌占据。

罗伯特·盖尔布莱斯 vs. J.K. 罗琳

J.K. 罗琳是通过写书成为亿万富翁的第一位作家。她的著作《哈利·波特》系列被翻译成 55 种语言,在 200 个国家和地区销售,销量超过 4.5 亿册。

J.K 罗琳写了本新小说《布谷鸟的呼唤》( The Cuckoo's Calling ),启用新的笔名罗伯特·盖尔布莱斯( Robert Galbraith )发表,发生了什么?


什么也没发生。尽管好评不断,《布谷鸟的呼唤》销量不到 1000 册。而当这本书的真实作者是 J.K. 罗琳的消息传出来时,该书立马窜升到畅销榜榜首。仅仅数月,销售超过 1100 万册。

作品和作者,哪个更重要?产品和品牌,哪个更重要?

你属于哪一派?

你是产品派还是品牌派呢?亦或中间派?

如果历史可以为鉴,这篇文章不会改变你的心智。这就是认知的模式:它几乎不会改变。